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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很难克制自己不去“讲衰”她!
因为她当天在律师公会常年大会说的话实在是太愚蠢了!

话说这位时不时就上报的反对党政治人物是律师公会的会员,
大会当天,她站起来,声大大的责问律师公会主席,
为什么和沙巴大学合作搞法律课程、
说这样下去,搞不好沙巴大学会开正式的法律学士课程、
说到时候西马的学生过来沙巴大学念法律系,
不是可以在沙巴执行了咯?
这样就违背“我们”沙巴律师公会
永远不向西马开门的“破离系”*了。

*乃policy也,我自己的翻译法

这个问题的答案,哪一位刚“入门”的“律政新人王”都知道答案!
就是:在沙巴的律师典章下,
没有说任何马来西亚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学生都可也直接成为沙巴律师。
沙巴律师典章说明,任何法律系学生,经过12月的实习,
还得有“Sabah Connection”** 才可以在沙巴挂牌做律师!
也就是不管你是什么人,在什么大学毕业
(管你是 Oxford, Cambridge 还是Havard更甭谈UMS了)、
如果你没有Sabah Connection 你就不可以在沙巴执法!

**Sabah Connection 的定义:
(1)沙巴出生;或
(2)在沙巴居住五年以上;

首先,为了害怕西马律师人“入侵”沙巴
而阻止本地大学开设法律系已经是肤浅之极的妇人之道!
大家都希望UMS有一天可以开办法律系,
这样受益的是本地的学生啊!
大家都追求进步,哪里有要求停滞不前的道理?

再说,如果UMS真的有法律系、
西马的学生真的爱上沙巴,
又在沙巴生活了至少5年、
为何还要阻止他在沙巴当律师?
沙巴人的心胸那么狭窄的吗?

对于回答这位政治人物的律师公会主席的答案,
我也不是很满意,因为他只是叫她不要担心,
因为目前在UMS开办的课程只不过是 paralegal 的 文凭课程、
毕业生不可能拿到学士学位... 唉!

政治人物的愚蠢还不止于此、
要开始投选之前,她突然宣布不参选了,
说自己说了得罪人的话,大家一定都很开心她下台!
其实她这么做更令我看不起她!
摆明就是个声大大的缩头乌龟!
敢说却不敢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

这种政治人物,真是“好彩”她大选的时候没有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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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猫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