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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楼的茶间里,
三个律师就在讨论离婚这个问题。

我把记得的内容纪录在这里...

A -- 律师、刚结婚
B -- 律师、年轻,正值择偶巅峰期!
C -- 就是嫁不出的我
D -- 律师楼资深的师爷

A: C, 你最近忙吗?

C: 得空 死了!

A: 要不要接一些其他的案子?我们partner常常因为太忙、不得不推掉很多案件。你想做些什么案件?

C: 我本来很想做 family law 的... 可是过不了自己不愿意帮助人离婚的那关。

A:我明白,我还没结婚之前,也是十万个不愿意接离婚的案子。很像很不好。

C:我相信两个人既然都成为夫妇,还有什么问题不能够解决、非得离婚不可呢?

D:哎呀,你看情况嘛!有时候,两个人一开始就是结错了婚,不该在一起的,让他们离婚解脱对方、开始另一个更有意义的人生不也是件好事吗?

C:那么结婚之前干嘛没有睁开眼睛看清楚啊?哎呀!时下的年轻人把婚姻看得太草率了... 往往都是有了孩子就结婚!生了孩子又意见不和、随随便便又吵着要离婚!

B:唉,我就领教过几个这样的案子。别搞我了,我以后再也不要借离婚案子了。有一次的client 还满口主 耶稣、主耶稣的,说什么靠着耶稣什么都能解决,可是又不见她求神帮助她挽救她的婚姻。到了开庭的那一天,她看到对方还很厌恶的样子,连看都不想看对方一眼,还跟我说“就是那个衰人了”!实在是虚假到极点。还有一次在法庭看到一对年轻的男女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根本不想决裂了的夫妇。轮到他们时,法官问他们是否肯定要离婚、不要和对方一起了。他们说是!哎!什么嘛?简直把婚姻当儿戏!

C:就是嘛!我就是不能认同这种案子。要是我接受,我就会叫他们回去想清楚,或找辅导、或跟家人商量。结果我这个没有结过婚的人在律师楼工作却成了婚姻辅导员!这样不是帮公司“倒米”了?

D:不能这么说的。也许他们年纪小、不懂事做错了决定,但是如果真的是不能共同生活了,又何必强迫他们在一起呢?当然我们有时候也不得不做做辅导工作,了解一下他们是否真的“需要”离婚。我也曾经劝告过一些原本想离婚的夫妇啊!有时候他们还是要离婚、但是也有试过后来就离婚不成的!我还在街上遇见他们手挽手的、我心里也开心啊!虽然对律师楼来说是少了一笔律师费,但是我们律师楼也有义务回馈社会的 ,就当作是取之社会、归回社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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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代的人真的是把婚姻看得太草率了!
人家结婚我也要!
嫁不出去会被人笑的!

婚姻的意义他们不懂、
告诉他们、
婚姻意味着 -- 白头偕老,共患难、一起创造幸福、永远不离不弃
他们也绝对不会认同的。

天长地久 不知道 什么时候变 老土了?

离婚已经不再是 “难言之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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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离婚案子其实很好赚的!
双方同意分开,两三张状纸、
去法庭一次就可以搞定!
工作量少,律师费 RM3,000
谁还会说,离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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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猫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