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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这两件事情是没关系的!

所以在我办公室的墙壁上,
我很大胆的挂了三个奖状:
2nd class lower Hons in LL.B
3rd Class Certificate in Legal Practice*
First Class Lawyer(是个朋友给的钥匙圈)!

我也见识过所谓留学大不列颠的“高级”LLB 的 律师
EQ 零蛋还自以为非常了不起…

最近更见识到一位出之本国名大学的律师
其愚蠢程度竟然可以让我差点吐血!

这到底是谁的错?

*我有些paper因写字慢没做完、考试的时候我已经当了3、4年编辑了,都是用电脑打字的那里还有用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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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猫3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